长期的雇员因为$500元被开除 – 错误解雇

by Gregory L. Chang 2010年2月16日

错误解雇问题 – 你可不可以仅仅借故为不付离职金而开除某人?为什么没有通知立即开除?

有一个公司经理,他的工资是每年$142,000元另加股票福利,他在公司服务9年,手下有9个员工,他每年控制$1900万元药品推广经费(每年销售收入3亿元)- 可不可以因为这个经理不适当地报销$500元高尔夫球以及用餐费用而开除他?

在最近的Leitner v. Wyeth Canada (2010安省高等法院)案例中,答案是“不”。

Pitt 法官审议和判决时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案例和原理,并判定在此情况下应该提前给出10个月的通知。


张良成
多伦多保险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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