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多倫多發生了一連串的行人交通意外死亡和受傷的案例,吸引了很多媒體報導。
我提醒讀者問題的重點不是行人每年大約死亡30人的數字。問題是在多倫多每年大約有2300名行人在交通意外中受傷。
每年2300名行人受傷。
讓司機躲開交通意外會花費他們什麼呢?把腳移開油門去踩剎車造成的不便?還是按照限速行使?
大家通常的一個感覺是行人根本就不顧他們的安全,過馬路的時候不檢查左右安全。在某些情況下,行人冒著極大的健康風險試圖衝過繁忙的馬路。
行人的糊塗的行為是應該受到指責的。
但是行人在過馬路的時候應該採取自我預防保護的措施,避免受傷,避免骨折/頭部受傷/手術/住院,避免因為受傷而不能上班和無法未來工作,避免失去你的工作和無法支付賬單,避免抑鬱/慢性疼痛/吃藥– 在這個等式中,很容易看到行人應該怎麼做。
重點是那些一邊開車一邊發短信的司機,那些闖黃燈甚至紅燈的司機,那些衝過停在路邊的車輛而不顧慮會不會有人從停著的車裡出來的司機,那些將馬路當作自己的地方– 直至有一天你心愛的人被一個疏忽的司機撞了。當你開車的時候,很容易變得自私。
司機們要認識到他們應該慢行,對行人尊重有禮貌。
我們歡迎各媒體加入對此時的討論。我們歡迎所有的評論來教育司機們,來減少和預防那些無畏的傷害和死亡案例。各位可以查閱我們關於行人,騎自行車的人和機動車輛事故頁面。
在此,特別推薦Chris Hume在多倫多星報上發表的關於那些不幸的死亡案例的深入仔細的評論。
張良成
多倫多保險訴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