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省被没有保险的车碰了,应该告谁?

by Gregory L. Chang Tuesday, June 23, 2009

如果行人被没有保险的车碰了会怎样?如果受害人自己没有车也没有保险来保护她自己又会怎样?

如果受害人正爬在一辆没有保险的车的前盖上,然后他们一起同一辆正在同一个十字路口合法左拐的出租车碰了,又会怎样?

哪一家保险公司应该对受害人的痛苦损失应答呢?出租车保险公司还是机动车辆事故索赔基金(MVACF)?

Seetal 对Quiroz  (2009年安省高等法院案例)的案子就是这种情况。答案是出租车的保险公司应答索赔申请并提供20万加元法定最低痛苦赔偿。

在Seetal案件中,出租车的保险公司是Lombard. 他们在事故后向受害人提供了事故赔偿金,尽管他们在此动议中争辩说他们做错了。

Seetal案件中有好几个动议。有趣的是Lombard 提出了快速判决动议并且他们赢了(例如他们的出租车司机对此事故不负责任), 并且将告他们的出租车司机的案子撤销了。那个快速判决动议在法庭上没有收到异议,因为那个出租车司机正在合法地停在十字路口等着左拐弯,然后就被那辆没有保险的车碰了(那个行人当时在车的前盖上)。

不过,在Lombard 对行人的索赔反映上来看,问题是出租车是否卷入了这起行人的车祸。Perell法官在分析后得出结论:出租车的确卷入了这起行人的车祸,时间是从行人的初次碰撞到出租车的碰撞,因为出租车在十字路口的地点接近那辆没有保险的车的路线。

Seetal案件的结果是行人的将向Lombard公司的20万加元保险索赔。

读者应注意到机动车辆事故索赔基金(MVACF)是汽车保险的“没有保险的保险”。该基金为在安省发生的痛苦索赔提供20万保险。所以如果你在安省发生车祸(例如,你是行人)并且卷入车祸的各方都没有保险,那么你可以告MVACF, 他们必须应答并且提供20万元保险赔偿。


张良成
多伦多保险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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